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中共涪陵区委派出机构,全权代表涪陵区委负责区直属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接受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构成。
机构设置: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内设科室有四个:办公室、组织科、宣教科、团工委办公室,无下属单位。现有行政编制共12人,2024年底,在职在编的有9人,其中正处级领导2人,副处级领导1人,二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2人,正科2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另有临聘合同工1人,西部计划志愿者2人。退休干部14人(其中正处7人,副处2人,正科4人,工人1人)。
单位构成: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无下级预算单位。
因本部门仅含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数据与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单位预算数据一致,故部门预算公开后,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9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2.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0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1.9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89万元,比上年减少2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9万元,比上年减少2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末在编人数减少一人,相应预算减少;项目支出59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要求,项目预算较去年压缩,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宣教工作、廉政教育、团工委工作、党内关怀帮扶、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不涉及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2024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21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方式:023—64660036
附件:2025年区委直属机关工委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