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3、按照涪陵区委和重庆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涪陵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4、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乡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涪陵工匠”、“四季帮扶”、法律援助等品牌。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牵头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10、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做好工会外事交流工作。
(二)单位构成
涪陵区总工会内设综合部、基层工作部和服务发展部,有直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涪陵区职工服务中心)。现有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编在职人数10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1.0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83万元,比2024年减少4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2万元,比2024年减少47.4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0.21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劳模节日慰问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总工会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公(业)务用车不再实行集中维修和保险;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88万元,比上年减少5.22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转退休,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玲 联系方式:023-72221871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总工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