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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76G/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法委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日期:2025-02-25 来源:涪陵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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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单位,主要职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市委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研究协调有关重大事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单位构成。现有办公室、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督查室、法治科、干部科等8个内设科室,涪陵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日常工作由区委政法委负责;区委平安办、区扫黑办、区重点地区整治办、区护路办设在区委政法委。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43万元,主要是人员类经费拨款减少23.95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1.89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3.5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6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5.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5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7.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7.12万元,比上年减少4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13万元,比上年减少25.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96.99万元,比上年减少2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比上年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增加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接待任务重导致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9.5万元,比上年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2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96.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方式:72813233


附件: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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