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起草、审核、编发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区政府领导讲话等材料;承担区政府全体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及有区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议事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承担区级及乡镇各单位各单位向区政府请示问题的答复工作,受区政府领导委托协调处理有关政务事项;承担全区贯彻执行国务院、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及报告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区政府工作单位,为正处级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挂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涪陵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设21个行政正科级科室:分别是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文秘科、综合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秘书六科、秘书七科、政务科(公共机构节能科)、信息科、外事科、政务值班科、组织人事教育科、退管科、财务科、行政科、金融科、改革调研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86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8.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1.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1.4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86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2.3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1.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1.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2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8.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8.54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9.29万元,比上年增加9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69.25万元,比上年增加10.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项目,主要用于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调研考察招商工作、政府督查、目标考核、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因公出国(境)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38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近年来相关经费测算,按照原保障范围,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1万元/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6.26万元,比上年增加26.12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69.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单位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 秦英
联系方式:023-7228825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