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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3500102696587689Q/2026-00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侨联
  • 成文日期
  • 2026-03-02
  • 发布日期
  • 2026-03-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6-03-02 来源:涪陵区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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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涪陵区侨联),成立于2009年12月,是在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领导下,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基本职能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全区侨界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干事创业,加强团结服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弘扬中华文化、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加强侨联自身改革和建设。

   (二)部门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一个为办公室。人员编制4人,实有人员为驻会主席1人,办公室工作人员5人(含临聘人员2人),另有兼职副主席8人,秘书长1人,常委19人。现有基层分会10个,“侨胞之家”7个,法律服务咨询站1个。

因本部门仅含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数据与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单位预算数据一致,故部门预算公开后,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2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6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1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拨款增加21.99万元,项目经费减少1.31万元,导致总的预算收入增加20.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8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6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1.99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27万元,比2025年增加2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7万元,比2025年增加21.9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1名,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社保、公积金交纳、工资福利等,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9万元,比2025年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减,主要用于春节、中秋慰问联谊活动、海外华侨华人联络联谊、基层组织工作、维护侨益、参政议政调研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35万元,比2025年减少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比2025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开展公务用车运行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48万元,比上年增加3.8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减,导致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8.06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水电费0.55万元、物管费0.24万元、差旅费1.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程译      联系方式:023-64660071

附件:2026年重庆市涪陵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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