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是在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领导干部的学校,是涪陵区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主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二)部门构成。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为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执行的事业会计制度。我校内设办公室、组织科、财务科、后勤管理科、培训部、退管科、教务科、网络中心、科研办、马列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行管教研室和数字图书馆共十三个科室, 我校在职职工48人,其中参公人员30人,事业人员18人。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因本部门仅含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数据与区委党校本级单位预算数据一致,故部门预算公开后,区委党校本级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01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6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6.2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3.73,事业收入增加210.00万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01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44万元,教育支出658.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6.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3.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3.2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5.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03万元,比上年增减少6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19万元,比上年增加83.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48人,比2025年增加4人,主要用于保障职工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2.84万元,比上年减少146.7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将部分非税收入调整至事业收入,主要用于干部培训、教师培训、校园物业管理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0.2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安排;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2.64万元,比上年增加6.85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水电费支出从单位事业发展专项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2.8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菲
联系方式:023-72221437
附件:2026年区委党校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