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机关的职权,主要是:负责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充分做好会议前的准备服务工作;通过至少每两个月一次的人大常委会会议行使国家权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保持同本级人大代表的经常联系,做好代表各项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及时办理和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真实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工作;随时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加强对上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决定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等。
(二)单位构成
根据我区人大工作职能需要,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监察和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下设四个工作部门,即办公室、人事代表工委、预算工委、教科文卫工委。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0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9.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2.6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22.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0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9.9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2.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72.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9.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9.03万元,比2025年增加22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03万元,比2025年增加172.6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较去年增加4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的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663万元,比2025年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预决算审查专项、司法类案评查工作专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建设专项等,主要用于预决算审查、司法类案评查、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和2026年均无该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考察;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数量未变;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6.55万元,比上年增加14.46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较去年增加4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7.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6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丽婷 联系方式:023-72813979
附件:2026年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