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改革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深改委研究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2、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数字重庆建设,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
3、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进行研究和咨询。
4、协调提出中长期改革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方案。
5、统筹协调各类改革试点,组织开展重大改革事项的研究谋划、推进实施、效果评估、经验推广等工作。
6、组织开展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督查,督促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总结宣传改革经验做法。
7、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专项小组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改革工作。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区委深改委提出的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
8、负责完成区委及区委深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属于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下属单位。内设机构4个,包括:改革一科、改革二科、改革三科、改革四科。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0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7.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2.9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32.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0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2.9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2.9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05万元,比2025年增加23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05万元,比2025年增加52.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一次性奖金以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9万元,比2025年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项目,该项目用于开展改革调研、督察、评估等工作,推动改革项目落实见效。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5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02万元,比上年增加9.8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 黄霞 联系方式:023-72813359
附件: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