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妇女联合会是涪陵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能职责有:
1.维护妇女权益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2.促进妇女发展
支持妇女创业就业,提升妇女职业技能,帮助妇女实现经济独立和自我发展。
3.服务妇女儿童
了解妇女儿童的需求和困难,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4.宣传教育
开展妇女思想教育,弘扬家庭美德。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妇女典型事迹,树立榜样,激励妇女积极向上。
5.组织建设
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提升妇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扩大妇联工作的覆盖面。
6.推动家庭文明建设
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倡导良好家风,推动家庭和谐,关注家庭暴力等问题,推动家庭矛盾的调解和解决。
7.关爱特殊群体
关注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帮扶和支持。
重庆市涪陵区妇女联合会通过以上职能职责,致力于推动妇女全面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群团服务中心属于重庆市涪陵区妇女联合会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重庆市涪陵区群团服务中心牌子、涪陵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牌子),现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2人。工资纳入财政统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3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费增加22.3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3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3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1万元,比2025年增加2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1万元,比2025年增加22.3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以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重庆市涪陵区群团服务中心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机关运行精打细算,带头过紧日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同上;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肖雪萍 联系方式:023-72883301
附件:2026年重庆市涪陵区群团服务中心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