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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709469172K/2025-00027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标题
  • 涪陵李渡重庆市正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搅拌站广场施工项目“6·18” 一般其他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涪陵李渡重庆市正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搅拌站广场施工项目“6·18” 一般其他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5-12-26 来源:涪陵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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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涪陵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4年涪陵李渡正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搅拌站广场施工项目“6·18”一般其他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在2024年涪陵李渡正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搅拌站广场施工项目“6·18”一般其他伤害事故结案一年内,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评估组,制定详细评估工作方案,对2024年涪陵李渡正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搅拌站广场施工项目“6·18”一般其他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由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涪陵区总工会、李渡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与检查评估。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评估组根据《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照《涪陵李渡正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搅拌站广场施工项目“6·18” 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等逐条逐项细化,对事故单位开展评估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及加强事故防范所采取的措施。

   (三)实地开展评估工作。2025年12月15日,评估工作组按照工作安排分别前往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和重庆市正宇云建筑有限公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分组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对追责问责处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检查。同时将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评估检查结束后向辖区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了交办。

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重庆市正宇云建筑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未与田*、刘**、王**等临时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明确他们的安全责任范围;二是未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未针对“外加剂储存池内壁保护层”贴砖单项进行风险辨识并明确责任人和管控措施;三是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公司《202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明确规定施工班组每周不小于2小时的培训,实际今年年初到事故发生前没有开展过施工班组的培训;四是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五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仅在今年1月购买过少量消防用品,自5月开始施工以来未见任何安全生产相关的投入;六是未编制该项目的施工方案,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管理缺乏;七是未进行班前技术交底,未建立交底记录,告知安全风险,作业工人不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周围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处以51万元行政处罚,现已全部缴纳。

   (2)薛**,重庆市正宇云建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未与外包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明确他们的责任范围;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被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处以7万元行政处罚,现已全部缴纳。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市正宇云建筑有限公司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生产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依据自身单位的经营特性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培训以及考核结果;保证了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人防技防管理上切实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李渡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条块结合,进一步压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了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加强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形成闭环管理、对查出的违法行为严格行政处罚;二是强化了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制定并落实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三年行动为抓手,健全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摸清了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稳步提升了全街安全生产基本面。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经过评估工作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和技术评估,评估结论如下:各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和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得到落实;辖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及事故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和重庆正宇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落实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建设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五、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实际成效。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观念,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抓好安全防范、确保安全稳定。要从人民利益的角度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努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健全责任体系,持续把安全责任落细落小

要把地方属地管理责任落细落小,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四清单一承诺”“两书一函”的工作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到基层、压实到一线,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扛一肩责任、保一方平安。要把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落细落小,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各项安全监管制度真正落地落实,确保隐患整治到位。要把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落细落小,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细落小,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使安全意识从管理层逐级落实到一线员工,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水平,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把安全发展做牢做实

要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时时处处事事人人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汲取教训、剖析原因,深刻反思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隐患排查整改、开展执法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二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做到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要打牢基础、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应急救援,加大安全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现代智慧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检查巡查、责任追究闭环机制,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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