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涪陵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4年涪陵重庆白涛工业园区华峰铝业有限公司“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在2024年涪陵重庆白涛工业园区华峰铝业有限公司“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结案一年内,涪陵区安委办成立评估组,制定详细评估工作方案,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由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涪陵区总工会、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与检查评估。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评估组根据《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照《涪陵重庆白涛工业园区华峰铝业有限公司“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等逐条逐项细化,重点核查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及加强事故防范所采取的措施。
(三)实地开展评估工作。2026年4月3日,评估工作组按照工作安排分别前往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华峰铝业有限公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分组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对追责问责处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检查。同时将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评估检查结束后向辖区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了交办。
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华峰铝业有限公司。因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料架改造作业方案、未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安排专门人员开展现场安全监管等问题,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涪陵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2)张闯,华峰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涪陵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3)王全学,华峰铝业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检修班班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涪陵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二)内部处理落实情况
李文宪(华峰铝业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维修中心主管)、田鸿宇(华峰铝业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副经理)均已由华峰铝业公司按照内部规定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已报送涪陵区应急管理局。
(三)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张建在事故中死亡,已按规定免予责任追究,相关情况已核实确认。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华峰铝业有限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在全公司开展事故现场反思会和周年反思会进行警示教育活动,并在全集团进行通报,同时针对整改事项进行全面、深入讨论,剖析事故原因,强化全员安全风险意识;二是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三是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严格核查行车操作等特种作业资质,杜绝无证违规操作行为;四是实施基层班组长、监护人员定期培训、复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制度,全面提高其排查隐患、治理隐患能力;五是规范作业全流程管理,针对检维修、吊装、动火等风险作业,制定精准可行的作业方案,强化风险研判与安全防护措施,严格作业审批流程,作业前按规定开展安全分析,并安排有资质的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管;六是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强化辖区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针对检维修作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3+1”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经过评估工作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评估结论如下:各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和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全部落实;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华峰铝业有限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二是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三是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聚焦检维修、特种作业等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五、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底线意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以“时时处处事事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防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到基层、压实到一线;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机制;压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见效。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聚焦检维修、特种作业、吊装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作业过程管控,规范作业方案制定、审批及现场监管;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探索建立现代智慧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检查巡查、责任追究闭环机制,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涪陵重庆白涛工业园区华峰铝业有限公司
“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
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