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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709469172K/2026-00054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10
  • 发布日期
  • 2026-06-10
  • 标题
  • 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6-06-10 来源:涪陵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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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原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4年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在2024年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结案一年以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评估组,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参与,对2024年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评估组根据《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照《2024年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等逐条逐项细化,对事故单位开展评估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有关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及加强事故防范所采取的措施。

(三)实地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按照工作安排前往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行业和属地安全监管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检查。同时将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华新水泥涪陵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未针对《涪陵工厂码头斗提及收尘器设备拆除施工方案》对工人进行培训;二是未向工人如实告知设备拆除过程中存在的检维修钢平台坠落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三是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工人违反施工方案进行拆除作业的安全隐患。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51万元的行政处罚,已全额缴纳。

卢亚明,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严格督促工人实施本单位施工方案,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违反施工方案进行拆除作业的安全隐患,负有领导责任。由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按照内部规定进行了通报,并给予记过处分,扣除 2 个月标准绩效。

黄加勇,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维修保全部部长,未向工人如实告知设备拆除过程中存在的检维修钢平台坠落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违反施工方案进行拆除作业的安全隐患。由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按照内部规定进行了通报,并给予记过处分,扣除 2 个月标准绩效。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严格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职责和监管责任,积极引导企业按照行业规范实施项目,加强企业内部技改建设过程监管,加大特种作业执法检查力度。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0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涪陵白涛管委发〔2024〕8号),对华新水泥“11.3”事故做了通报,并警示约谈了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该企业当年安全环保目标考核实行了“一票否决”。24年9月19日、25年4月27日(与区应急局协同执法)、25年10月13日对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检查3次,查出隐患22条,2026年6月已计划与区局对该企业进行协同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降低事故风险,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深刻剖析此次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同类设备钢架平台和作业环节进行重点排查,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重新完善风险评估和高风险作业的许可签批,加强班前会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学习,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技能。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经过评估工作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综合分析和技术评估,评估结论如下:各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得到落实;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安全责任,核实安全技术规程的建议,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企业内部技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五、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

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惨痛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实际行动与工作成效。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松懈,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二)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安全责任落细落实

要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执行“四清单一承诺”“两书一函”等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将责任真正压实到基层一线,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筑牢属地安全屏障。

要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坚决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隐患从排查到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各项安全监管制度落地见效,确保隐患整治彻底、整改到位。

要压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要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精准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各岗位、各人员,推动安全意识和责任要求从管理层逐级传导至一线岗位和全体员工,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护航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深刻吸取教训,坚决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要始终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强烈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严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一要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对照警醒,深入检视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法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彻底扫除麻痹心态、杜绝侥幸心理,持续巩固安全生产的思想根基。二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刚性要求,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和行业特性,对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三个不放过”。对于排查出的问题,不仅要整改,更要倒查管理原因,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三要强基固本、完善制度,持续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与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快建设现代智慧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覆盖隐患排查、检查巡查、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11·3”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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