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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07
  • 发布日期
  • 2026-08-07
  • 标题
  • 涪陵马武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7·24” 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涪陵马武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7·24” 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6-08-07 来源:涪陵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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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原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4年7月24日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文观村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搭建彩钢棚,收尾核算工程量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的“7·24”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在2024年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7·24”一般触电事故结案一年以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评估组,涪陵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归口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参与,对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7·24”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评估组根据《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照《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7·24”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等逐条逐项细化,对事故单位开展评估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有关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及加强事故防范所采取的措施。

(三)实地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对涉事行业和属地安全监管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检查。同时将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违规在高压线安全距离内搭建彩钢棚;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唐廷华在高处搭建彩钢棚时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事故隐患;未安排专门人员对临压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50.1万元的行政处罚,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徐官友已实际缴纳15,360.00元。目前该养殖场已经处于停业状态。

涪陵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归口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调查中未提及单位或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党纪政务追责问责的情形。

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的属地监管单位是马武镇人民政府,其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是镇原农业服务中心。在调查中未提及单位或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党纪政务追责问责的情形。

此次涉事线路属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妙供电所管辖范围,在调查中未提及单位或相关工作人员需要追责问责的情形。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涪陵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4年至今,坚持每年初定期印发当年《畜禽水产养殖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全年畜牧养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监管责任,实行常态化指导镇街开展畜牧安全监管工作。区级累计开展安全巡查476人次,检查规模养殖场107家次,累计排查安全隐患174处,下达整改通知75份,完成整改销号142个;乡镇累计开展安全巡查6985人次,检查养殖场(户)8163户次,排查安全隐患212处,完成整改销号200个。其间常态化开展有限空间、粪污处理设施、养殖排水系统等专项隐患整治,累计排查各类养殖主体、粪污储存及处理设施上万余个,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规范更新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圆满完成市级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全面落实隐患闭环管理。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妙供电所,对此次涉事线路的10KV蔺惠线文观村梁风垭口台区支线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于#02-#03杆裸导线水平距离客户跨越距离不足的窗房线矛盾隐患类型,有监督管理台账,但仍然需要加强对电力设施周围农户和经营主体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还要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查力度,及时整改隐患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电力运行安全。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经过评估工作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资料审查、查阅文件、综合分析和技术评估,评估结论如下:各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得到落实;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妙供电所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虽然目前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尚处于停业状态,但仍然需要细化安全责任,落实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工程防控设施设计的基本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全面加强畜禽养殖场内部安全管理。

五、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依法治安的具体行动。

牢固树立“两个至上”法治理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将“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嵌入到畜禽养殖场内部制度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安全责任落细落实

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四清单一承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安全承诺书)、“两书一函”(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等机制,将压力传导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末梢,消除监管盲区。

压实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畜禽养殖行业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直接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原则,落实监督检查职权。建立隐患从排查发现到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

压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推诿扯皮。

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七项法定职责,落实第二十二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依法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一线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将法规要求转化为岗位操作规范,实现安全责任从“管理层”到“作业层”的全链条穿透。

(三)深刻吸取教训,坚决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以案为鉴,依法检视整改。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深入检视本地区、本行业在安全发展理念树立、责任体系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效能、基层基础保障等方面的法治短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一对照排查,彻底扫除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懈情绪三类思想隐患。

举一反三,强化依法治理。严格执行“三个不放过”原则:

一是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对未履行安全职责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依法追责;三是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供电等强制措施。

建立“三张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台账化管理、节点化推进、销号制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重庆市盈裕生猪专业合作社“7·24”          

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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