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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367K/2020-0003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日期:2020-08-11 来源:涪陵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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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涪陵区2019年决算情况

   (一)2019年全区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① 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4449万元,同口径(下同)比上年增长1%,完成调整预算的99.4%,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877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170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81323万元、调入资金177343万元后,收入总计1462570万元。

② 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8997万元,比上年增长0.3%,完成调整预算的111.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050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8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45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74126万元后,支出总计146257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① 收入。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8471万元,比上年增长30%,完成调整预算的115.3%,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52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000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327082万元后,收入总计1390763万元。

② 支出。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0851万元,比上年增长34.6%,完成调整预算的80.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103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21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000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352593万元后,支出总计1390763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① 收入。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325万元,比上年下降0.1%,完成调整预算的166.6%,加上上年项目结转7600万元后,收入总计20925万元。

② 支出。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76万元,比上年下降79%,完成调整预算的20.7%,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17625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1724万元后,支出总计20925万元。

4.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2019年市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139.2亿元,年末实际政府债务余额138.5亿元,比2018年增加23.4亿元,政府债务主要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项目建设。

   (二)2019年区本级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① 收入。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437万元,比上年增长2.7%,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87755万元、乡镇上解收入302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170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7197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502万元、调入资金137654万元后,收入总计1345262万元。

② 支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5815万元,比上年增长0.9%,完成调整预算的112.6%,加上上解上级50502万元、补助乡镇696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8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45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70376万元后,支出总计1345262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① 收入。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2834万元,比上年增长34.9%,完成调整预算的105.7%,加上上级转移支付125210万元、乡镇上解收入245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000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255576万元后,收入总计1098153万元。

② 支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6325万元,比上年增长43.8%,完成调整预算的66.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103万元、补助乡镇474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00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029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317247万元后,支出总计1098153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① 收入。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325万元,比上年下降0.1%,完成调整预算的166.6%,加上上年项目结转7600万元,收入总计20925万元。

② 支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76万元,比上年下降79%,完成调整预算的20.7%,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25万元、结转下年1724万元,支出总计20925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全区财政严格按照《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庆市涪陵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各项具体审议意见。

   (一)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将大规模减税降费等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不折不扣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社保费率降低、增值税税率下调、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重点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返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及6项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持续释放税制改革红利,着力培育长期稳定的财源,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从税务、社保等部门统计数据看,2019年我区减税超12亿元(地方所得部分约5亿元),降费9亿元。充分反映出我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明显,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减税降负获得感普遍增强。

二是及时兑现落实各项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智能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继续大力支持实施“双百行动”。及时兑现各项对企业的补助补贴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扶尽扶。同时,通过扩大“应急转贷周转金”和“助保贷”规模、新设1000万元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和1000万元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帮助企业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此外,及时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实施新的政府采购规定,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的政策激励扶持力度,着力构建拟上市企业梯队培育机制,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二)坚持有保有压,将“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到位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用好用活增量,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及时清理收回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以及预计年底难以使用的年初预算资金,统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 (即“三保”,下同)和重点急需支出。同时,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力度,全年累计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1.3亿元,有效增加可用财力,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过“紧日子”。年初对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统一压减2%,年中又按要求对预算单位除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外的项目按7月底剩余金额的10%压减,全年共压减一般性支出近2000万元。与此同时,区政府专门发文明确,对一般性项目、非急需项目年中一律不追加预算。将节约的财力全部用于科技等重点支出及 “三保”支出。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民生资金需求,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幼有所育方面,扩大公办幼儿园等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制度。在学有所教方面,对贫困学生等特定对象,落实免学费、教科书费等资助政策,支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薄弱学校改造、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安保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和校园安保人员及寄宿制生活老师最低工资标准。在劳有所得方面,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精准帮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在病有所医方面,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标准从每年490元提高到每年52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5元提高到69元。在老有所养方面,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政策。在住有所居方面,推进旧城改造,支持建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旧房改造。在弱有所扶方面,城乡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均580元、440元,落实高龄失能特困人员每人每月200元的护理补贴。同时,落实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运行补偿机制,将补偿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三)严格对标对表,将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和管理推进到位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涪陵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涪陵区区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涪陵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建立乡镇(街道)“三保”资金调度和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印发《涪陵区保障乡镇街道“三保”支出的资金调度办法》和《涪陵区乡镇街道“三保”支出保障考核细则》,不断提升乡镇(街道)“三保”综合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乡镇(街道)财政运行平稳。

三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年初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并首次将33个单位54个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表报人代会审议。年中继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首次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全年共选取59个已完工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其中重点评价项目6个,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个。

四是继续实施预算公开评审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根据《涪陵区区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年中分两次对18个预算单位申请的22个预算追加项目进行了预算公开评审,削减支出1037万元。编制2020年预算时,又对13个重点项目开展了预算公开评审,评审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用钱先评审”的意识有效增强。继续深化财政投资评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评审效率,简化评审流程,不再要求部分涉农项目纳入财政评审,并将新城区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权限下放新城区。全年完成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825个,审定金额 43.66亿元,审减金额2.94亿元,审减率6.31%。

五是全面推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一方面,在编制单位上,将27个乡镇(街道)纳入部门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实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在编制内容上,部门综合报告均通过部门决算报表取数,提高了数据的规范化和准确性。

六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牵头编制完成《关于2018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强化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办公用房配置,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确权。启动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及经营性资产处置工作。

   (四)聚焦关键领域,将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执行到位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全年共向上争取到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3.3亿元,较上年增加9.7亿元;到位再融资债券(置换债券)10.87亿元,有效降低债务还本压力。推动出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控政府隐性债务的通知》(涪陵府发〔2019〕24号),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债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审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我区可承受范围内。结合财政收入水平、资产规模及变现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化债目标和化债方案,并如期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阶段性目标。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金融工作,有效实施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区内非法金融活动;切实履行地方金融机构监管职责,加强对小贷、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机构的准入审核和分级监管,地方金融机构整体运行平稳。

二是确保投入精准,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大力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充分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解决贫困群体“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支持贫困群众生产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帮助群众尽快脱贫致富。与此同时,加快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控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支持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长江、乌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整治次级河流。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率。支持整治大气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市上下达任务。支持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支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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