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组织起草、审核、编发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区政府领导讲话等材料。
2. 承担区政府全体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及有区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议事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 承担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向区政府请示问题的答复工作,受区政府领导委托协调处理有关政务事项。
4. 承担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及报告工作。
5.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6. 承担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考核和网络建设的指导工作,向上级政府报送区域性重大信息,收集、筛选、整理、编发供本级政府领导和部门参阅的信息刊物,向区政府领导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7. 承担区人大、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区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8. 承担区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乡镇(街道)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
9. 承担全区外事管理工作。
10. 承担全区政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及考核工作,承担全区电子政务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承担区长公开电话、区长电子信箱办理工作。
12. 负责全区公务车辆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13.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挂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涪陵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设21个行政正科级科室;含三个事业单位,一个是公益一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一个是公益一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一个是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81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1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92.5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43.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4.99万元,项目支出经费增加10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81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4.1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92.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8.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6.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6.62万元,比上年增加39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72万元,比上年增加288.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公益一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积金缴纳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65.9万元,比上年增加10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公益一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新增了“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运维”项目,主要用于全区外事、机关事务、政府督查、目标考核、电子政务运行维护、为保障四大办重要、紧急、特殊等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包括车辆调度、维修、保养;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统筹推进城市体征指标体系建设和数据归集、感知资源接入等重点工作。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54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因公出国(境)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4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公益一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近年来相关经费测算,按照原保障范围,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1万元/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0.44万元,比上年增加44.99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公益一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65.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秦英
联系方式:023-7228825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