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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0023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选公招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委组织部
  • 成文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2021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有关事宜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2021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有关事宜
日期:2021-05-07 来源:涪陵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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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特别提醒:请参加考试(含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下同)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中部 “政府信息公开”“招考录用”栏4月30日发布),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21年5月8—9日(9:00—12:00、14:00—18:00)

   (二)地点

涪陵巴都酒店(涪陵太极大道69号1楼多功能厅)

   (三)提交资料

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 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学位)证(同时提交学信网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协议及2年的考核依据,“特岗教师”提供协议及3年的考核依据,“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协议及2年的考核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招聘材料及2年以上考核依据,退役士兵提供当地人武部门出具的入伍及退伍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2. 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 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1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醒: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资格。

二、体能测评

   (一)时间

2021年5月13日8:00-12:00。

   (二)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场(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1号)

   (三)提交资料

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四)须知

1.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 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随其他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或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3. 裁判员、工作人员在体能测评开始前与考生集体见面,如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考生应主动提出回避,考点核准后将立即调整相关裁判员或工作人员。

4. 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等候场地。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等候场地的,须报告工作人员同意并接受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5.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请着运动装、穿运动鞋,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受伤。体能测评中非组织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受伤,由考生自行负责。

6. 考生妥善保管好抽签序号,体能测评时只报告本人的组别和抽签序号。体能测评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7.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

8. 考生必须听从考场内引导员的安排,并由引导员引导考生进行测试。体能测评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引导员,否则按违纪处理。

9. 请自觉遵守考生体能测评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代考等违纪违规行为者,一经发现,当场宣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面试

   (一)时间

2021年5月15日-16日(上午8:00前报到)

其中5月15日为以下单位:

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档案馆(参照)、涪陵区委党史研究室(参照)、涪陵区预算绩效和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参照)、涪陵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参照)、涪陵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参照)、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参照)、涪陵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救助管理站(参照)、涪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参照)、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参照)、涪陵区移民工程管理中心(参照)、涪陵区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参照)、涪陵区计划生育协会(参照)、涪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参照)、涪陵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照)、涪陵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参照)、涪陵区统计普查中心(参照)、涪陵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照)。

5月16日为以下单位:

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涪陵区同乐乡人民政府、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涪陵区纪委监委、涪陵区财政局、涪陵区经济信息委、涪陵区交通局、涪陵区司法局、涪陵区城市管理局、涪陵区文化旅游委、涪陵区林业局、涪陵区大数据发展局、涪陵区招商投资局、共青团重庆市涪陵区委员会、重庆白涛化工园区管委会、涪陵临港经济区管委会、涪陵清溪园区管委会、涪陵区公安局。

   (二)地点

涪陵区浙涪友谊学校(涪陵区顺江大道24号)

   (三)提交资料

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四)须知

1. 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 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或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

3. 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候考室的,须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4. 妥善保管好抽签序号,进入面试室后报告本人的抽签序号,并将其交给工作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5. 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实事求是地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使用普通话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每题答完后请说“回答完毕”。

6. 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候分室(席)等候公布面试成绩。

7. 面试成绩公布后,请及时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考场区域大声喧哗和议论。

8.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主考官、考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一)时间

2021年5月17日(上午8:00前报到)

   (二)地点

涪陵巴都酒店(涪陵太极大道69号1楼多功能厅)

   (三)提交资料

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390元左右(公安类440元左右)。

   (四)须知

1.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 体检人员报到时,将手机关闭后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和与外界人员联系。

3. 体检人员在体检头一天晚餐不要吃过于油腻、辛辣食物,勿饮酒。体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不喝水(空腹),以便进行相关医学检验。女同志禁止穿连衣裙、连裤袜进入体检。



重庆市涪陵区公务员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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