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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ull/2022-00068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选公招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委组织部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2022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有关事宜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2022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有关事宜
日期:2022-07-29 来源:涪陵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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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22年8月2—3日(9:00—12:00、14:00—18:00)

   (二)地点

涪陵区浙涪友谊学校(涪陵区顺江大道24号教学楼)

   (三)提交资料

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 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学位)证(同时提交学信网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协议及2年的考核依据,“特岗教师”提供协议及3年的考核依据,“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协议及2年的考核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招聘材料及2年以上考核依据,退役士兵提供当地人武部门出具的入伍及退伍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2. 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 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2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同时需承诺在8月12日前提供7月31日前取得的毕业(学位)证;

4.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醒:

   (1)凡有关材料提供不全、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资格。

   (2)重点地区考生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要确保参加面试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可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将规定资料全部照相后,压缩打包后,文件名取为“某某单位某某岗位某某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邮箱:flqwzzbgwy@163.com,并短信告知(15803616358)。

二、体能测评

   (一)报到时间

8月4日上午8:00前

   (二)地点

涪陵区体育场(涪陵区体育南路1号)

   (三)提交资料

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四)须知

1.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 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随其他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或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3. 裁判员、工作人员在体能测评开始前与考生集体见面,如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考生应主动提出回避,考点核准后将立即调整相关裁判员或工作人员。

4. 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等候场地。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等候场地的,须报告工作人员同意并接受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5.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装、穿运动鞋,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受伤。体能测评中非组织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受伤,由考生自行负责。

6. 考生妥善保管好抽签序号,体能测评时只报告本人的组别和抽签序号。体能测评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7.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

8. 考生必须听从考场内引导员的安排,并由引导员引导考生进行测试。体能测评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引导员,否则按违纪处理。

9. 请自觉遵守考生体能测评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代考等违纪违规行为者,一经发现,当场宣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面试

   (一)时间

2022年8月6日—7日(报到时间8:00前,以面试地点学校操场警戒线处时钟为准,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 8月6日为以下单位:

   (1)乡镇机关: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2)参照单位:涪陵区档案馆(参照)、涪陵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参照)、涪陵区预算绩效和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参照)、涪陵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参照)、涪陵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参照)、涪陵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参照)、涪陵区救助管理站(参照)、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照)、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参照)、涪陵区水利管理站(参照)、涪陵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参照)、涪陵区水土保持中心(参照)、涪陵区移民工程管理中心(参照)、涪陵区计划生育协会(参照)、涪陵区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参照)、涪陵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参照)、涪陵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中心(参照)、涪陵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照)、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

   (3)涪陵区公安局。

2. 8月7日为以下单位:

   (1)街道机关:涪陵区马鞍街道办事处、涪陵区马鞍街道办事处、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涪陵区敦仁街道办事处、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涪陵区白涛街道办事处、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涪陵区蔺市街道办事处、涪陵区义和街道办事处;

   (2)园区机关:涪陵高新区管委会、重庆白涛工业园区管委会;

   (3)部门机关:涪陵区纪委监委、涪陵区委宣传部、涪陵区委研究室、涪陵区发展改革委、涪陵区财政局、涪陵区经济信息委、涪陵区教委、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涪陵区交通局、涪陵区民政局、涪陵区司法局、涪陵区生态环境局、涪陵区应急局、涪陵区信访办。

   (二)地点

涪陵区浙涪友谊学校(涪陵区顺江大道24号)

   (三)提交资料

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四)须知

1. 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报到。

2. 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或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

3. 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候考室的,须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4. 妥善保管好抽签序号,进入面试室后报告本人的抽签序号,并将其交给工作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5. 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实事求是地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使用普通话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每题答完后请说“回答完毕”。

6. 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候分室(席)等候公布面试成绩。

7. 面试成绩公布后,请及时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考场区域大声喧哗和议论。

8.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主考官、考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一)时间

2022年8月8日—9日(上午8:00前报到)

1. 8月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8月8日参加体检;

2. 8月7日参加面试的考生,8月9日参加体检。

   (二)地点

涪陵区委组织部8楼会议室(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

   (三)提交资料

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现金390元左右(公安类440元左右)。

   (四)须知

1.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 体检人员报到时,将手机关闭后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和与外界人员联系。

3. 体检人员在体检头一天晚餐不要吃过于油腻、辛辣食物,勿饮酒。体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不喝水(空腹),以便进行相关医学检验。女同志禁止穿连衣裙、连裤袜进入体检。

五、疫情防控

请参加考试(含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下同)的考生,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疾控”发布的最新“重庆疾控健康提示”,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考试时需查验“两码”(“渝康码”和国家大数据行程卡),市外来渝考生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点地区来渝考生疫情防控按照《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三版修订版)》(2022年7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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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老师、黄老师

电话:023-72813165

手机:15803616358、18996617986


重庆市涪陵区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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