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区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毛晓东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亮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白涛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兵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吉中、赵黎明、廖华昌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滕志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伟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查余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公路局局长;
赵云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免去:
张建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如华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白涛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强余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公路局局长职务;
毛晓东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卢兵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涉及机构改革的原区环保局、区环境监察支队等单位领导干部的行政职务一律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