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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19-08633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2-21
  • 发布日期
  • 2019-02-2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毛晓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人〔2019〕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毛晓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9-02-24 来源:涪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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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新城区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毛晓东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亮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白涛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兵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吉中、赵黎明、廖华昌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滕志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伟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查余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公路局局长;

赵云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免去:

张建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如华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白涛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强余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公路局局长职务;

毛晓东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卢兵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涉及机构改革的原区环保局、区环境监察支队等单位领导干部的行政职务一律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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