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卢政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督察长(兼);
张微峰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素军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滔、余飞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灿、谭平同志任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清华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龚忠旺同志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免去:
古明洪同志兼任的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刘勤同志的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微峰同志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六级职员)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