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助力国家创建森林城市,确保如期实现2022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左右的目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完成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目标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学好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论”、走深走实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两化路”,着力建立和完善国土绿化制度,确保全区三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今年完成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营造林14.57万亩、幼林抚育1.5万亩。
二、注重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要求,积极有序开展春秋季造林绿化工作;要灵活开展义务植树,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和方法,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引导社会公众认真履行植树义务;要坚持量质并重、质量优先的原则,统筹谋划好全域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要结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森林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加快对石漠化区域、水土流失区域、森林植被受损区域和矿山进行生态修复。要围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结合国家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创建和绿色示范村建设,加强城区和村镇绿化、美化、彩化,修复人口聚集区生态环境,提升城区和村镇宜居宜业宜游品质。
三、突出提质增效,积极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要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升级版打造,继续按照“一乡(村)一品”思路和优化调整种植结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相对集中、适度规模以及小单元、多主体、集约化、集群化方向,加快发展木本油料(油茶)、笋竹、木本中药材(厚朴)、林下种养殖、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以及林产品加工贸易等产业。对达不到退耕还林用地条件的坡耕地,结合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等生态富民产业,对各类园区闲置地探索实施“林苗一体化”绿化造林,对品种退化的农田林网特色经济林实施改造,提升综合效益。突出自身发展特色,培育规模以上企业,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林业与其他产业的跨界深度融合,组织动员当地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就近更多承担造林绿化任务,助推乡村振兴和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国土绿化主体责任,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的要求予以推进落实。区林业局要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纳入林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月通报、季检查、后进约谈、失职问责和绩效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落实项目地块。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力量落实营造林地块,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为后续各个子项目作业设计编制和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三)强化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做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将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有图有据。
(四)严格验收考核。每个营造林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工作,自查合格后书面申请区级验收;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等区级检查验收结果与相关政策补助兑现挂钩。
附件:涪陵区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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