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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春运将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做好春运保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形势,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总体疫情仍在发展蔓延,“人传”与“物传”双重风险叠加,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特别是春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农民工、学生放假返乡带来大规模人员流动,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和车站、港口、客运站等场所人员聚集,节日期间走亲访友等情况增多,将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压力;一旦出现突发疫情,需要根据防控规范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交通熔断防范等应急措施,可能带来较大应急运输压力。同时,涪陵城区同周边区县客货运输,农村地区短途运输需求仍然旺盛,部分重点线路、片区农客存在运力与需求不平衡情况;大客流、大交通流和恶劣天气造成交通运输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我区部分高海拔和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面临较大安全压力。

全区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树牢“百姓过年、党员干部过关”思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统筹抓好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扎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在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在局地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坚持底线思维,抓好防疫保运

   (一)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全区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严格落实“五个应”要求。一是“应防尽防”。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要求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积极采取严控超员、增加通道、优化流程、控流限流等针对性措施,尽可能减少人员拥堵。要强化“人物同防”,增加客运站场和交通公交消毒和通风频次,全面落实货物运输方面疫情防控要求,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企业、车辆、人员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管理。二是“应检尽检”。一线客运服务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特殊岗位要做到一次任务一检或每周两检。做好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必要时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发现发热旅客要及时报告处置,并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三是“应接尽接”。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将接种范围覆盖到参与春运的志愿者等群体。四是“应减尽减”。积极引导农民工学生错峰返程,职工群众留在当地过节,尽可能减少探亲、访友、团拜、旅游等安排,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五是“应认尽认”。各单位要落实健康码互认机制和规则,明确跨地区流动人员健康码信息在各地区可信可用,切实保障群众必要的出行需求。

   (二)切实加强运输保障。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要统筹安排好运输车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要备足机动运力,优化发班频次和运力调度,科学安排班线、公交、出租车运力,提高接驳运输效率。要加强客运枢纽、重点商圈、景区旅游班车和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安排高峰时段发车频次和运营时间,坚决防止发生大的客流积压情况。农客企业要充分发挥农客网络作用,保障春运期间运力充足,满足广大农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赶集购物、探亲访友的需要。要合理组织包车运力,满足团体旅客出行需求。高山湾枢纽客运站要加强互联网售票、自助售票管理,保障群众顺利购票。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组织好粮油、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邮政、快递企业要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的运输、收寄和投递服务工作。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要统筹安排好水路运输船舶运力,积极引导重点生产企业利用春节期间抢运重点物资。铁路部门要最大限度增加重点方向、客流集中地区的输运能力,保证普速列车开行规模,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要做好火车站重要节点列车到发客流研判和旅客运输及急需物资运输,切实保障旅客出行和物资运输需要。

三、压紧压实责任,保障春运安全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区政府建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交通、公安、应急、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参与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区春运工作的统筹协调。区交通局要综合协调全区公路、铁路、水路的春运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监测分析和工作会商,动态研判春运形势变化,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和运输企业以及区级其他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増强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和人头,把各项措施抓紧、抓细、抓实,努力打造平安春运。要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运输安全责任体系。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严格按照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客运站、码头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危品”进站,优化旅客进出线路,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要强化网约车运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派车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春运安全集中排查,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车站、码头各项设施设备符合要求,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船投入运营,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及驾驶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要加强春节期间马路集市整治,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落实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资质信息共享机制,排查黑企业、黑客车,特别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和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靠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摩托车、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要制订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应急预案,提前备足应急物资和人员力量。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指挥机制,加强联勤联动,交巡警部门在高峰时段加强对主干道的指挥疏导,提升车辆通行效率。交通部门要根据气象信息通报和预报预警要求,及时发布车辆调整信息,在恶劣天气督促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限制船舶开航。对火车站、客运站因天气等原因延误出现旅客滞留,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解释说明、维护秩序等工作,及时调配运输工具和人员,疏散滞留旅客。要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

四、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一)优化检售票服务。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春运服务品质,营造温馨、便捷的出行环境。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客运站场要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票、发售团体票、上门售票等方式,为旅客购票提供便利;要加大人工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值守,防止出现大面积排队购票积压现象。

   (二)提升交通站场服务能力。各车站、码头等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规范客运枢纽引导标志,加强站场环境整治,提升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的舒适性和便捷性。要充分发挥车站、码头服务台作用,及时解答旅客咨询。高速公路营运单位要强化拥堵信息报送,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最大限度保障餐饮、停车、加油、汽车充电等,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务工人员集中的园区、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帮助协调对接购票、包车等服务,引导安全出行、错峰返乡。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优待服务。高山湾枢纽客运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重点旅客候车区,为困难旅客提供关爱帮扶。

五、倡导文明出行,营造温馨氛围

一是要加强春运宣传引导。强化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安全出行知识,提升广大旅客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意识。二是要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对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在车船路港站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信用建设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广大旅客文明诚信意识。三是要惩治不文明出行行为。依法严惩车闹、霸座、阻拦车门等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出行秩序。四是要深入开展关爱一线职工和志愿者服务行动。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怀,组织力量深入车站、码头,对坚持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开展走访慰问,增强春运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需求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六、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

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好客运场站及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措施,加大通风、消毒频次,配备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品,严格落实健康查验、“实名购票+健康码”、专用通道等措施。应用智能技术,推广电子客票、刷证核验等“无接触”售票和安检措施。发挥公共交通疏堵保畅作用,加强运力调配、衔接,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

公安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任,做好大范围应急防控准备。要深入排查重点地区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巡逻和控制,把力更多地投入到客运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加大社会面秩序管控力度。

应急管理部门要盯紧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盯紧冬季生产安全监管措施落实,集中纠治赶工期、抢进度等易引发事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源头治理、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工作,严防春运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发生。消防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督促推动公铁水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落实疫苗接种等各项工作。出现可疑病例,要立即组织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人员隔离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教育部门要教育引导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非必要不外出,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行度假,鼓励有条件的中高风险地区生源学生留校过寒假,尽量减少春运学生流。要督促学校在假期中把握学生在家情况,对留校的学生做好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学前14天要进行师生健康排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限量、预约、错峰”管理要求,督促旅游景区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景区接待量不超核定最大承載量75%。推行分时段预约制度,尽量减少现场购票、领票人数。督促旅游景区做好清洁消毒、佩戴口、测量体温、验证康码、实名登记等工作,引导游客做好自我防护,加强景区员工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收费、防疫用品价格的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春运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气象部门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为各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支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积极引导农民工在春节期间尽量留在工作地休假,有序引导、组织农民工返乡返岗,减少和避免把疫情带回家的风险。

团区委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春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针对旅客需求和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群体,组织志愿者在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等工作。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春运一线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要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方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春运动态、气象预报等信息,及时回应热点问题。

七、加强春运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春运期间,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全面掌握疫情形势和运输保障情况,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铁路、公路和水路运输等部门每天要按时向区交通局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2021年3月10日前,各参与春运的有关单位要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区交通局。区交通局春运工作联系电话:023-72807080。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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