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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1-00027
  • 主题分类
  • 政务服务行为主题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涪陵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1〕2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涪陵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来源: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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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涪陵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涪陵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创示范,持续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限、降成本,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现事项应上尽上、渠道一网通达、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承接落实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健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项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深化减证便民,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二)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抓住全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机遇,争取授权改革试点事项在涪陵先行先试。衔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市级实施方案,对标世行评价指标和中国评价指标,提高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各项指标,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开展对全区营商环境评估摸底,建立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督导机制。推进市场化、持续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名称、统一服务中心标识,保障必需的办公场所、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区级部门设置的专业办事大厅,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应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线下服务通道。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鼓励跨领域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事项比例。拓宽“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倡导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四)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全程网办。推进城市水电气讯利用“渝快办”办理,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掌上办”。

   (五)推进落实“跨区县通办”事项。深化第一批、第二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落实第三批“跨区县通办”事项,2021年12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

   (六)加快推进“跨省通办”。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24号),2021年底前实现5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落实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2021年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

   (七)做实“一件事一次办”。突出质效并举,树立正确导向。积极梳理存量,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有序扩大增量,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更多的“一件事一次办”套餐。

   (八)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2021年底前,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9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推出一批具体应用场景。积极引导全区审批服务单位全面使用电子印章。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实现全区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

   (九)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2021年3月底前,调整发布全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0%以上。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鼓励支持通过银行、邮政网点提供代办服务。

   (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件探索“容缺后补”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十一)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次提交、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十二)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广使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十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生态环境、科研诚信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编制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惩戒行为。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创新“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增强市民信用价值获得感。

   (十四)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区级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特色做法,激发改革潜力。建立激励容错机制,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区级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或轻微错误等情况,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理顺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加强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进驻服务窗口,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确保独立履行职责。区级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制度保障。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

   (三)注重广集民智。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家、专业人士作用,建立优化政务服务效能社会咨询机制,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培训交流。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跨区域沟通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适时总结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及时将条件成熟的改革做法向全区复制推广。

   (五)强化督导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协作,落实“日扫描、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机制;对服务窗口持续推进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强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附件:2021年涪陵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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