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2-0099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1〕5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1-06-01 来源: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字 号: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要求,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全区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为推动全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强化工作落实

全区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理念,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对照《任务分工》锁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路径,压实公开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将任务分工完成情况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审核把关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强化督促指导

区委党校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持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贯彻举措,相关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牵头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平台采集相关数据,对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本部门任务分工完成情况一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开办要针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检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联系人:张宗勇;联系电话:023-72288599


附件: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