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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2-0099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2〕4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2-06-02 来源: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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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把准工作方向

各乡镇街道(园区),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准政务公开工作方向,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全面提升公开质量

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日常工作。要围绕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发布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的有效性。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规定,切实保障公开的及时性,严禁“一阵风”“运动式”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扎实推动工作落地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把各项贯彻举措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对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区政府办公室要针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检查结果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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