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2-01033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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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重庆市涪陵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2〕14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重庆市涪陵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地名工作,全面指导、督促、监督地名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地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更好地发挥地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生产生活、促进对外交往、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涪陵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靖开媛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刘  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静秋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气象局相关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名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地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制度,开展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制定区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研究决定重大地名管理事项,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地名管理有关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相关会议活动。

   (三)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专门印章,由区民政局代章。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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