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涪陵区2023年春季房交会暨智慧家居建材展示博览会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2023年春季房交会
暨智慧家居建材展示博览会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变,决定举办涪陵区2023年春季房交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江北旅游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区房地产开发协会 区民营经济协会
二、举办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5月3日。线下集中展示交易会:2023年4月13日—17日(会期5天)。
三、举办地点
涪陵体育场
四、举办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
五、展示内容
主要展示:新建商品房(住宅、商业用房及车位)。
其他展示:二手房、智能家居、装饰建材、汽车等。
六、优惠政策
房交会期间在涪陵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用房、车位)和高新区外二手住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新建商品房的契税补贴、人才补贴及团购房优惠仅限参展企业楼盘):
(一)契税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完成网签手续,购房人享受契税100%补贴。在高新区外购买二手住宅并完成产权过户手续,购房人享受契税50%补贴。
(二)人才补贴:区内民营企业引进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网签时已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在涪陵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分别按1万元、2万元、3万元给予人才购房补贴。
(三)团购房优惠:区内外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商品房网签时已在该单位缴纳社保)在涪陵区集体一次性购买2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限同一开发企业楼盘),开发企业可给予购房人不高于100元/平方米(每户不超过2万元)的团购房优惠。
(四)子女划片入学:购商品住房业主的子女入学,凭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及契税缴纳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按照涪陵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政策,在江南城区(崇义、敦仁以及荔枝部分区域)、涪陵高新区(十一校、十三校、十四校、李渡小学、涪陵二十一中、涪陵十九中以及涪陵巴蜀中学招生区域)所属片区对应学校就读。
(五)商业贷款优惠:区外人员在涪陵购房,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下调首套房和二套改善性住房商业贷款利率,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房贷年龄期限最长可放宽到75周岁(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六)公积金贷款优惠: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降低为25%。提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个贷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贷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
本次房交会优惠政策与同期执行的区内其他支持住房消费和人才补贴政策不叠加享受,人才补贴与团购房优惠不叠加享受。子女划片入学政策由区教委负责解释。商业贷款优惠政策由金融机构负责解释,公积金贷款优惠由涪陵区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七、补贴兑付主体
(一)契税补贴:涪陵高新区辖区补贴资金由高新区承担,其他区域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二)人才补贴:由涪陵高新区承担。
(三)团购房优惠:由开发企业承担。
(四)子女划片入学:由区教委负责落实。
八、补贴申请受理单位及时间
涪陵高新区外项目的契税补贴受理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委;涪陵高新区项目的契税、人才补贴受理单位为涪陵高新区管委会;购房补贴受理单位为各开发企业。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商业及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同步实施。
九、申报方式
新建商品房由开发企业向相关受理单位申报;二手房屋通过中介机构成交部分由中介机构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申报,个人交易部分由购买人先将申报资料交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初审后再交区住房城乡建委申报。
十、保障措施
由区政府牵头成立房交会组委会,负责制定房交会重要原则和重大事项决策,协调房交会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展场安全组、治安保障组、交通秩序及环境整治组、信访稳定组、医疗保障组、政策兑现组。
(一)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会展公司组织实施房交会总体方案和各项重大活动方案;负责沟通协调相关各方工作。(责任单位:区府办、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区房地产开发协会、区民营经济协会)
(二)宣传组
主要职责:负责审查房交会宣传方案并指导相关部门及企业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融媒体中心、区房地产开发协会)
(三)展场安全组
主要职责:负责审查展位方案,布展、撤展、展台使用、开幕式等期间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过程管控。
区房地产协会、会展公司负责展场布展施工及安全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协助办理公安、消防、城管等各项报批手续,负责协助会展公司做好与体育场管理公司的沟通协调;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展场展台搭建布展结构安全,负责审定展位平面方案、特装施工图。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检查、督促会展公司落实展会期间消防安全和会展期间消防值勤。
(四)治安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治安安全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方案;负责房交会开幕式、布展、展览、撤展期间展馆及周边治安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安局、会展公司、体育场管理公司)
(五)交通秩序及环境整治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展会期间的交通保障工作方案;维护展会期间展场周边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体育场管理公司、区房地产开发协会、会展公司)
(六)信访稳定组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房交会召开前房地产交易矛盾纠纷信息,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负责房交会现场的突发信访事件的紧急处理。(责任单位:区信访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涪陵高新区管委会、江北旅游区管委会及相关乡镇街道)
(七)医疗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房交会突发医疗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八)政策兑现组
主要职责:负责房交会各类房屋交易数据统计上报,受理、审核、发放购房优惠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涪陵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