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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4-00026
  • 主题分类
  • 交通;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区停车治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4〕1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区停车治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2 来源: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字 号: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汽车保有量飞速增长,“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日益突出,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区城市停车管理,改善停车环境,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综合调控停车需求,盘活存量停车资源,加强停车智能化管理,严格规范停车秩序,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区实施。路内停车位的规划布局遵循“新城区严控、老城区挖潜、重点路段严格执法、重点时段限时停放”的原则,差别供给停车资源。新城区的停车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配建标准,老城区要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地下空间、边角空闲地块。

   (二)有机调控、兼顾便民。停车收费标准要遵循“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晚上、重点区高于一般区”的原则,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促进车辆有序停放。对于临街门面运送货物、上下学高峰期、就餐时段等群众所需,采取即停即走、限时临停、限时免费等措施提供停车便利。

   (三)结合实际、分步推进。当前(2024年4月1日前),加快优化完善路内停车位设置,开展停车宣传教育和违停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近期(2024年底前),实施停车智能化建设、智慧停车数据接入、停车数据普查及城区学校、医院及周边停车综合治理等,打造停车治理典型试点示范;开展小微停车场建设、错时共享停车、学校及医院停车综合治理、智慧停车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停车执法监督等工作,形成试点示范可推广案例。远期(2026年底前),利用边角空闲地建设立体式机械停车场,补充完善货运停车场布局,全面推进公交体系建设,结合公共人防工程有序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提升停车管理水平,实现“交通畅通、秩序规范、形象良好”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路内停车管理

1.取消部分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停车位。按照“疏堵结合、分类管理、依法处置、规范有序”的整治原则。一是依法取缔城区私划乱划的路内(公共空间)停车位和私设乱设的地桩地锁。二是进一步规范路内停车,及时取消未按标准和要求规范设置的路内停车位。三是立即启动车行道、人行道乱停车专项整治,提升城市品质形象。(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

2.新增部分停车难区域便民路内停车位。一是按需合规新增一批路内停车位,优化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周边停车压力。二是设置限时停车位,在学校、医院、公共卫生间附近施划限时停车位,允许市民在用餐高峰期(18︰30—24︰00)临时免费停放,缓解重点区域高峰时段停车压力,促进商业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国投集团、区城建集团)

3.开展停车专项执法。组建停车专业执法队伍,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配合,严格遵循“先重点后一般、控制和疏导相结合”的原则,依据道路交通拥堵情况,设立停车严管区、示范路,常态化开展停车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区公安交巡警支队严肃查处违章停车、长期违法占用停车资源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对乱收停车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损坏停车设施、私自设置地锁等行为进行查处;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同时,开展夜间延伸执法,切实提高动、静态交通秩序,培养群众良好停车习惯。(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综合调控停车资源

4.实施停车智能建设。整合停车设施数据资源,建立区级停车设施基础信息数据库,采用产学研合作方式完成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上线,构建行政监管、车场管理、公众服务三大子平台,实现政府、企业、公众“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功能。深化共享停车模式,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鼓励相邻单位、小区错时向社会开发停车设施,提升车位利用率。增加违停球等设施设备,合理布局,对禁停路段停放的车辆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来规范车辆停放。(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国资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5.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完善停车价格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综合考虑区域位置、设施等级、服务条件、停放时段、供求关系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定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6.清理整治挪作他用停车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停车设施配建数量及出入口设计进行排查清理,全面整治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恢复停车场功能。(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街道办事处)

   (三)优化停车设施供给

7.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充分论证利用老城区边角空闲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可行性,实施立体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增老城区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建集团)

8.完善货运停车场布局。编制完善城区货运停车场专项规划,分片区布局货运停车场,解决货运车辆停放问题,加强货运车辆违停执法,杜绝城区特别是各园区管委会货运车辆乱停乱放。(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

9.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根据《涪陵区公共交通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城区公交线路优化设置,完善公交站台、站点、站牌、智能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交通覆盖率、承载力和吸引力。有序推进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建设,逐步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市民出行公交占比,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0.推进公共及小微停车场建设。加大公共及小微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土地上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的地下空间,打造集人民防空、城市闲置土地、桥下空间等市政停车为一体的集约化地下公共及小微停车场,缓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本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协调及政策落实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修订完善停车收费价格政策和人防工程停车设施建设监管;区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的保障;区公安交巡警支队与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违法停车治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停车设施建设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和物业小区停车场的日常运行监管;区交通局负责加快推进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货运停车场建设落地;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负责路内停车位的收费服务管理、智能化改造和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落地。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在重要路段醒目位置设置违停整治“提示牌”,发放“宣传告知单”“温馨提示单”,通过相关平台向驾驶员推送禁止违法停车的短信、语音、视频警示。定期召开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培训班,开发线上学习教育模块,推广培训合格后不予处罚模式,引导市民规范、有序、文明停车。

(三)加强经验总结。加强综合治理,强化执法监督,认真及时总结经验,形成试点示范可推广案例。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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