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涪陵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突出时效性和针对性,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实施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调整,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建立与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底线约束。坚持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
(二)强化空间管控。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管理目标,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三)突出分类准入。聚焦生态环境特征、目标和问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维度,差异化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调整结果
(一)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
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调整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控。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系统性保护,保持空间格局基本稳定,部分单元按照优化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予以整合;重点管控单元突出精细化管理,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部分单元根据产业园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细化;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预留空间。
调整后,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32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5个,面积占比18.2%;重点管控单元10个,面积占比29.0%;一般管控单元7个,面积占比52.8%。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区县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核心,调整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本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结果相关规定,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成果应用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环境管理中,应用在服务我区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方面,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推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等的应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分布图(2023年)
2.重庆市涪陵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情况表(2023年)
3.涪陵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统计表(2023年)
4.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