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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5-0004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发布日期
  • 2025-09-2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发〔2025〕1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日期:2025-09-25 来源: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字 号:

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25〕10号)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实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有重大意义,将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城乡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准确掌握农业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26年度资料。

三、严格落实农业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于普查工作中获得的普查对象的资料,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创新方法手段。加强对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强化行政记录的应用,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将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普查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普查流程规范开展。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及追责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积极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四、扎实做好农业普查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涪陵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本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25〕10号)要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区财政局和各镇街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作用,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实际,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涪陵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石泽林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文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晏  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新育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张浩特  区统计局局长

胡冬强  国家统计局涪陵调查队队长

黎燕玲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睿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兆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小敏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黄  斌  区经济信息委党委委员

谭利国  区公安局副局长

熊俊博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琼  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建蓉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罗科琴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地环站站长

胥  泽  区水利局副局长

余智勇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杨晓军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  帧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  涛  区林业局副局长

马  力  国家统计局涪陵调查队副队长    

重庆市涪陵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罗帧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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