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
事项清单(2025年)》的通知
涪陵府发〔2025〕14号
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2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明晰执法事项。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形成《涪陵区镇街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附件1),明确镇街法定执法事项32项;根据《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5年)》,结合涪陵区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因素,形成《涪陵区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附件2),明确镇街赋权执法事项77项;全面梳理镇街依法可接受委托的执法事项,形成《涪陵区可委托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附件3),明确可委托执法事项3项。
二、各镇街于本清单施行之日起正式行使本清单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对已不再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交回区级原执法部门依法行使。清单施行前已立案未办结的案件,仍由原承办镇街继续办结。
三、因法律、法规和规章变更,需要对已赋权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名称变更、事项合并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公布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或者动态调整镇街行政执法事项,不再另行发文。
本清单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发〔2023〕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涪陵区镇街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
2.涪陵区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
3.涪陵区可委托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
(注:附件1、2、3内容较多,详情点击“下载图片版”或“下载文字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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