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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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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百”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焦点、堵点、难点,制定政策、增添措施,为民营企业减负纾困,先后编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摘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区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民营企业税收目录清单、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指南。

进一步完善“应急转贷”“助保贷”“出口退税应急周转金”等平台建设,撬动13.37亿元信贷资金投向区内民营企业,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5000余万元。通过疫情阶段性减免、调整社平工资统计口径、小微企业降低缴费费率、困难企业降低缴费基数等途径,为社保参保企业减负98199万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现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全覆盖,共清理涉企政策文件208件,对存在限制竞争、有碍公平等问题的12件规范性文件修订2件,废止10件。

   (二)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照《重庆市(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结合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职责的实际,对区、乡两级行政权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调整。编制《涪陵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版)》,公布区内乡镇(街道)、42个部门(含有关单位)共4844项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涪陵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公布区、乡两级公共服务事项328项。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取消区级行政许可事项4项,承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项。对市政府确定取消的69项证明事项,以及全面取消的21项区级证明事项,切实督促取消到位。在企业开办等领域,探索推行法定证明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区、乡、村三级服务平台提档升级,42个区级单位、27个镇街100%的行政审批事项、99%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行政审批实现819项“马上办”、1389项“网上办”、216项“就近办”、1127项“一次办”。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6个领域实现“一事跑多窗”到“一窗办多事”的转变。

   (四)深化监管方式改革。建立形成跨部门综合执法与“双随机”联合抽查相融合的“1+X”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拟定2020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坚持疫情防控、双随机监管两不误,严格控制和规范涉及民营企业检查行为。加快构建“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开展政府诚信专项清理和整改,依法兑现政府承诺。推动“信用涪陵”网站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正式运行,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平台累计归集信息113万余条。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建立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决策公开、全过程记录、实施情况后评估、责任追究和倒查等七项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办理流程、强化责任监督。

   (二)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重大决策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四方会审”等重大决策机制。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乡镇、街道实现外聘法律顾问全覆盖,部门法律顾问机构或外聘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制定出台《涪陵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有关职责、履职方式和履职保障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参谋作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和法规规章配套规定的制定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改革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今年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通知》等8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要求细化政策措施的规定进行梳理,督促落实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或废止,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合法性。

   (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监督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专业力量、规范审查内容的同时,严把文件入口和出口关,增设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司法局审核意见”栏,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程序,防止合法性审查的遗漏,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程序,进一步明晰责任分工,确保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区人大备案实现“应报尽报”。健全和完善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对部门、镇(街)等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现“应备尽备”。

   (三)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集中清理。先后对生态环境、交通、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修改或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5件。对2020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件、纳入修订范围25件、继续施行77件。2016年以来累计制定或修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8件、清理废止149件。规范性文件库管理进一步规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已废止规范性文件实现在线可查询。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深化区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卫生健康等领域的部门内综合执法改革,通过组建或调整执法队伍,区内11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部整合到位,执法职责进一步明晰、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

   (二)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委托执法。出台《关于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116号),建立《涪陵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权清单》,清理确认镇(街)法定行政执法权32项;发布《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可委托乡镇(街道)行使执法权清单》,确认10个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可委托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共计130项,以清单方式明确委托依据、可委托执法范围。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职责进一步明确,确保基层执法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我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涪陵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133号),促使执法信息全公开、执法行为过程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为,各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记录仪1657台,72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2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2020年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476个,其中新办295个、换证181个。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委托谁培训”,多渠道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素质普遍提升。

五、强化监督制约,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坚持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定期向区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1件、政协提案253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区内各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涪陵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等相关制度得到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得到较大提升,司法建议办理程序、时限进一步规范,办理率达到100%。司法建议对行政行为的宣传、警示和参谋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编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目录,共涉及1906个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对象等要素。建立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截至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编辑、审核、上载动态信息12131条。对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的信息更新及运行进行跟踪监督,拓展公开渠道、便于公众参与的同时,有效落实监管,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应用全国统一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受案、办理的流程和程序,行政复议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其中受理39件,不予受理6件。

   (二)进一步优化社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20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0892件,调解成功10754件,成功率98.7%,涉及金额19091.93万元。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制度,2020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0件。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强化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三)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编写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参考》,印制宣传手册20000份、宣传海报6000张,出动宣传车300余场次。突出抓好《民法典》宣传,邀请法学专家为全区160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征集“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开展“民法典与你同行”知识竞赛。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开展100余场次“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区“七五”普法检查验收,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2020年,涪陵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行政观念不牢、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队伍力量还较为薄弱。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涪陵区人民政府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的要求,围绕“找差距、补短板”为主线,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美丽涪陵幸福涪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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