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不断适应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新形势,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区政府安排部署,区交通局代拟了《重庆市涪陵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农村公路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保障,对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规范和加强管理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高度重视,十八大以来,多次就“四好农村路”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新时期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区农村公路发展迅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形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同时,交通运输部和市交通局也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出台了新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因此,为进一步抓好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落实好部市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指示精神,有必要对原指导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重庆市涪陵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涪府发〔2011〕108号)文件进行修订,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办法》主要内容概述
《办法》共分8章、55条,明确了农村公路的范围、建设原则、管理体系、责任主体等内容,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管理、资金筹集与管理、标准与设计、组织与管理、工程验收、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相比原《重庆市涪陵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涪府发〔2011〕108号),新的《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定义和范围;二是修改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原则,明确了下阶段农村公路建设的方向、重点和主要内容;三是根据道路行政等级和技术等级不同,将农村公路划分为重要农村公路和一般农村公路;四是明确了县乡村道的规划编制周期年限,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村公路规划、规划项目库和年度建设计划的管理;五是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明确了农村公路概算报批流程,简化了程序;六是修改了村道技术指标;七是明确了重要农村公路和一般农村公路的最低技术等级要求;八是重新明确了农村公路交竣工分开验收和交竣工合并验收的条件。
相比市交通局《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渝交计〔2019〕121 号),新的《管理办法》主要变化如下:一是进一步细化了乡村道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条件;二是明确了农村公路具备交竣工验收的条件;三是规定了核减下年度计划指标数量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