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及时发现风险线索,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渝东新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1号)《重庆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渝打非金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重庆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渝打非金发〔2018〕12号)文件要求,结合渝东新城片区实际,起草了《渝东新城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三、核心举措
《实施细则》共5章,共18条,综合市委金融办工作要求、涪陵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需求等,重点对奖励条件、奖励程序及标准、监督及保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奖励条件
明确举报人及举报信息的采纳标准、举报奖励实施遵循的原则。
(二)奖励程序及标准
明确四类举报奖励标准、奖励领取程序。
(三)监督及保密管理
明确渝东新城各区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牵头部门对资金以及举报人信息的管理、保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