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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涪陵区科技创新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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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型企业培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重庆市贯彻落实〈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根据组建方案要求,组建重庆市涪陵区科技创新种子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结合工作实际,区科技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涪陵区科技创新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八章、26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共3条,包括制定背景及依据、基金定位、资金来源、运行原则等。

(二)基金管理架构。共3条,包括种子基金决策机构、监管机构、服务机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等。

(三)投资对象及方式。共4条,包括种子基金支持条件、重点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支持额度等。

(四)项目投资。共1条,包括种子基金项目征集、专家评审、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流程等。

(五)投后管理。共1条,包括种子基金投后各项管理工作要求等。

(六)项目退出和减值核销。共6条,包括种子基金退出方式、投资期限、减值情形、减值核销程序等。

(七)监督与考核。共6条,包括种子基金监督考核、服务费用、风险容忍机制、尽职免责机制等。

(八)附则。共2条。包括种子基金施行时间及解释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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