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具有涪陵区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3000元。
工作流程:
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报区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时限要求:
每年3月、9月前
政策依据: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涪财政发〔2017〕669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教委:023-7287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