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具有涪陵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的在校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学生、涉农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工作流程:
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报区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时限要求:
每年3月、9月前
政策依据: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涪陵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教委办〔2024〕54号)、《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涪陵教委办〔2025〕127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教委:023-7287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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