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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
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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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户籍在涪陵行政区域内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公民,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补助标准:

80—89周岁:25元/人·月

90—99周岁:100元/人·月

100周岁以上:300元/人·月

工作流程

高龄津贴申报由本人或亲友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持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所属村(居)委会申报;村(社区)委员会公示;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区级管理部门审定发放。

时限要求

每月25号之前

政策依据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涪陵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涪民政发〔2022〕133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023-87881225、878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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