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日期:2023-09-21
字 号:

内容简介:

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为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工作流程:

企业申请(线上线下)→乡镇(街道)社保所初审→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公示→区财政局复核、发放补贴。

时限要求:

每年3月或9月办理

政策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文件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023-72255240、72223272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