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过程
2019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将政府投资纳入法治轨道,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对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2020年11月,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充实了有关内容,强化了科学性、适用性。为了进一步使我区政府投资管理工作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2020年12月,区政府对修订我区政府投资管理法规作出了工作部署。
2020年12月15日,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及国有平台公司对起草的《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初步讨论。2021年1月25日,区发展改革委通过党政内网将《细则》送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国有建设集团公司等单位征求意见。2021年2月4日,区政府召集区级有关单位对《细则》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2021年4月14日,区发展改革委在对相关意见和建议予以充分衔接、讨论和吸纳的基础上,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细则》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公开征求意见,并送区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查。
二、政策依据
区发展改革委根据《政府投资条例》、《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
三、目的意义
为了贯彻执行好国务院、市政府对政府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区内政府投资行为,制定和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政府投资管理法规,十分必要。
四、具体内容
《细则》共6章55条,内容涵盖了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细则》与《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比,其进一步细化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了五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的权责、程序及要求;明确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动态管理有关程序及要求。二是明确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批的权责、程序及要求;三是明确了招投标核准和调整有关程序及要求;四是明确了投资概算调整权责、程序及要求。
五、适用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国家和市级补助资金、区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政府投资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另有规定的除外)的适用《细则》。
六、时限
《细则》自2021年6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