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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等七项制度》的解读
日期: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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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区司法局牵头起草了《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等七项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现将《制度》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区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制度》,以健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政策编制过程

涪陵区司法局于2020年11月开始组织人员起草此次备案所涉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官网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期10天,未收集到来自公众的建议及意见;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党政内网向区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收到来自区林业局和区城管局的6条修改意见;于2021年12月31日由区政府牵头召集部分执法主体研究讨论,会上各单位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区司法局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多次修订完善。

四、政策主要内容解读

   《制度》全文包括《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涪陵区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等七项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的制度,现就相关重点内容作简要说明:

   (一)《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征求意见的形式、期限,举行听证会的情形,以及责任追究等有关事项。

   (二)《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明确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事项范围,专家论证的形式、程序,以及论证专家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等有关事项。

   (三)《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了区司法行政机关(区司法局)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区内其他决策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以本机关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了合法性审查范围、期限,送请合法性审查的材料,以及责任追究等有关事项。

   (四)《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范围及例外情形,公开的渠道及方式等有关事项。

   (五)《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归档范围,责任主体,归档时限,以及监督检查等有关事项。

   (六)《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明确了可以组织决策后评估的情形,决策后评估的主要内容,决策后评估的准备实施及总结等有关事项。

   (七)《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明确了各类责任追究的原则、适用范围,重大行政决策违法行为调查和处理的职责和处理方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协作机制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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