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精准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适应居民消费习惯变化和提质升级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该措施。
二、政策依据
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政研〔2022〕463号)。
三、目的意义
为挖掘消费热点和增长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持续回暖。
四、核心举措
《措施》围绕四方面出台十五条消费政策。一是支持生活消费品消费。包括给予汽车消费补贴、家用电器促销优惠、家居建材促销优惠、推广“涪陵味道”、发放美食餐饮消费券、给予商场超市零售补贴、线上电商促销补贴等7条措施。二是支持文化旅游消费。包括发放旅游景区门票、给予游客过夜消费补贴、给予游轮停靠补贴等3条措施。三是支持住房消费。包括鼓励区外户籍、区内农村户籍人员在涪陵购房、鼓励在涪陵高新区购房、举办房交会促进商品房消费等3条措施。四是优化消费环境。包括统筹协调消费促销活动场地保障和依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等2条措施。
五、时限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措施中相关内容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