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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涪陵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解读
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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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编制目的

编制矿产资源关于重庆市涪陵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解读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重庆市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手段,达到矿山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相关行业制定发展规划以及审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等提供决策依据。

二、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行业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2020年第15号国务院公报)、《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20〕9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19号)、《关于玻璃纤维行业规范条件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0号)、《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号)、《重庆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渝发改价调〔2021〕4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贯彻实施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意见》(渝规资规范〔2020〕6号)。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矿产资源:《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其他:《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5号令),《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19〕1041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143号),《重庆市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渝规资〔2020〕332号)等。

三、 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供应能力稳步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守住生态保护底线,严控资源承载上限,促进市场供需平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 规划内容

   (一)规划成果。《规划》由文本1份、编制说明1份、附表14份、附图6幅(1:10万)和数据库1套组成。

   (二)规划编制提纲。规划文本分“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规划保障措施”共七个部分。

——总则。主要说明了规划编制背景、编制的依据、规划的预期成果,其次说明了规划的适用范畴、基准年、规划期及规划的监督管理和实施部门。

——现状与形势。阐述了涪陵区地理、矿产资源特点及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对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进行了评价,总结了上轮规划期间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对本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面临的形势与要求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指导原则与目标。一是阐述了本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国家、市级区域发展布局和市、区矿产资源发展新形势及涪陵区的发展定位,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推进矿产资源优化调整布局为主要任务,提出本轮规划的指导思想;二是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导向,着力绿色发展,深化矿产资源改革,促进矿产资源绿色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本轮规划的布局基本原则;三是部分从夯实矿产资源保障基础、提升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形成矿业绿色发展格局、建立现代化矿产资源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规划目标,制定了新增资源量、绿色矿山建设比例、矿山数量、开采总量、大中型矿山比例等方面的具体指标。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一是调控方向,积极配合市级规划的页岩气勘查和市级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并引导新增熔剂用灰岩勘查,鼓励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类矿山;二是重点发展区域,落实重庆-涪陵油气资源基地建设,积极配合页岩气勘查开发等建设工作。三是勘查布局,积极引导新增熔剂用灰岩矿产设置探矿权。四是开采布局,根据全区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和开发现状,以建筑石料用灰岩为主,划定珍溪-百胜、罗云区集中开采区,并在以上2个区域外布局1个大型骨干矿山对集中开采区的保障功能形成有益补充;五是绿色矿山布局,在产大中型矿山和新建矿山的建成率必须达到100%,小型矿山全部参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六是生态保护布局,以生态保护优先,严控生态敏感区域范围内设置矿业权。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一是合理确定了石灰岩类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即开采总量和规划区块数。二是优化了涪陵区矿产开发利用结构,确定了规划期矿权投放数量、大中型矿山比例、最低开采规模等。三是强化矿业权准入条件,以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综合确定矿业权准入管理。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按照市级要求,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区建设;明确了矿区生态修复的责任与义务。

——规划保障措施。按照《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要求》,提出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年度实施制度、评估调整机制与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的实施管理措施,并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规划附表。包括主要矿产资源量表、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能源资源基地表、勘查规划区块表、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表、开采规划区块表、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采矿权设置现状表等9份。

   (四)规划附图。矿产资源分布图、开发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置图、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规划图等6幅。

各图与附表、文字相符,使规划布局、空间位置全部落实到规划区内,比例尺为1:10万。

   (五)规划附件。规划编制相关指导管理文件、意见征求和论证衔接、专家论证意见。

五、 规划适用时限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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