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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解读
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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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2023年1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23〕2号)。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涪陵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作以下解读。

一、背景情况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每5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我国曾先后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经济普查(因2003年全国“非典”特殊原因,第一次经济普查推迟至2004年开展)。

2022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并对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做好普查工作。2022年12月6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国统字〔2022〕120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准确领会把握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实质,全力以赴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个部分,具体包括: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总体安排、各项工作以及工作要求。

   (一)关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1. 普查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 普查的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对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进行全面调查。普查成果将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涪陵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关于普查的总体安排

1. 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 普查的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3. 关于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的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关于普查的各项工作

1. 组织实施原则: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普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所属的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报送普查报表等工作。

2. 关于普查的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由区、乡镇政府(街道、园区)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关于普查的工作要求

为了切实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普查的数据质量,《通知》明确提出以下六项具体要求:

1. 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2. 狠抓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3. 创新手段方式。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4. 注重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抓好成果运用。区统计局要制定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建立经济普查数据库,及时发布普查成果;要深入挖掘普查数据价值,分析研判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特征,积极主动服务宏观决策,切实发挥好统计的参谋咨政作用。

6. 注重经验总结。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在普查后期全面、系统地总结我区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和宝贵经验,区上将对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总体安排

根据普查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安排在2023年,工作任务包括: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订普查实施方案,部署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单位清查,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等。

   (二)普查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安排在2024年,工作任务包括:普查入户登记,数据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三)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主要安排在2025年,工作任务包括:编辑出版普查资料,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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