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涪陵区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涪陵府办发〔2023〕21号,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聚焦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一楼一策”精准治理,切实解决“消防车到不了、消防用水上不去、电气火灾防不住、智慧消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区消安办结合实际,代拟了《方案》,经区政府审核,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方案》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涪陵实际情况,归纳总结形成的,共包含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用电用气、日常管理4个方面,有具体7项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单位自查、乡镇(街道)排查、行业部门指导的工作模式,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新一轮排查,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开展自查自改。乡镇(街道)在有关行业部门指导下,及时更新完善排查基础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并将排查情况录入“高层建筑信息采集系统”。乡镇(街道)和有关行业部门在排查期间,可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二是“一楼一策”整治。要“一楼一策”制定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能够当场整改的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按规定纳入社会平安稳定问题清单推进整治。消防设施方面,对存在消防用水问题的,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其他消防设施隐患按整改时限有序整改。“生命通道”方面,攻坚整治占堵问题严重的高层建筑和路段,常态化清理违规占道行为,全面落实标识化管理;持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车库擅自违规改变使用功能问题;对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要加快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有条件的高层建筑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或扩建停车场,因地制宜建设小微停车场。供电用电方面,乡镇(街道)组织供电企业、物业企业等单位上门入户指导安全隐患整改,限期恢复被破坏的电缆井封堵;在老旧高层建筑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在其他高层建筑全面完成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在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高层建筑,建设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在电梯推行加装电动自行车阻止系统。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对高层建筑消防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雷霆行动”,对占堵“生命通道”情节严重的,从严从快查处;对电动自行车入楼充电停放等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以及“生命通道”占堵问题突出、反弹明显的高层建筑和路段,区政府牵头挂牌督办。四是实施数字赋能工程。今年,有条件的超高层建筑和大型综合体以及已安装消防物联网终端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消防物联网平台。汇聚经济信息、规划自然资源、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企业有关数据,建成消防安全监管大数据库。逐栋赋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码,融合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安全协同管理、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等业务系统,逐步实现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预警预测“一码智管”。五是规范自主管理。持续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商务、消防等部门分行业开展物业服务、医疗、宾馆酒店、大型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示范标杆。督促指导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综合体管理单位组建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全面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规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行为。六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生命通道”、“小火亡人”、电气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等制作系列案例警示片和逃生自救科普片。建立消防宣传公益联动机制,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等开设专栏,宣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消防、经济信息等部门建立行业特色消防志愿服务队,协助居民开展家庭火灾隐患自查。七是加强灭火救援准备。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建强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装备,以楼栋为单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全覆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结合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加快举高、供水等消防车辆和破拆、排烟、高层建筑灭火无人机等专用装备配备。
四、适用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五、时限
工作方案自2023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