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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日期: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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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全市、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学校。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有11所,分别是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陵十七中、涪陵十八中、涪陵外国语学校(民办)、涪陵一中、涪陵二十中、涪陵二中、涪陵七中、涪陵十中。其中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陵十七中为市级重点高中,涪陵十八中为区级重点高中,其余学校为一般高中。

2. 招生计划。全区普通高中总计划招收176个班,学生8800人。

   (二)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涪陵区统一组织的中考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2023年我区普通高中招生由特长生招生、指标招生和常规招生三部分组成,其中特长生招生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专业测试成绩以及中考成绩综合录取,指标招生根据各校指标数、学生志愿及分数进行录取,常规招生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及分数划线录取。

   (一) 特长生招生

1. 艺体生招生。2023年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陵一中、涪陵十七中、涪陵十八中、涪陵二十中以及涪陵外国语学校等8所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收艺体特长生449人,艺体特长生作为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具体招生办法见《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涪教委办〔2023〕67号)。

2. 体育后备人才。对体育后备人才入学实施升学优惠政策,并纳入提前批录取。

   (二)指标招生

今年继续将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十七中等4所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数的70%作为指标数,合理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共计投放指标计划3500人。指标招生在普通高中划线录取前进行录取。

   (三)常规招生

各初中学校在6月初,将区教委编印《涪陵区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指南》免费发给每位初中毕业生。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填涂《涪陵区普通高中招生机读志愿卡》,未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填涂志愿卡。填报要求如下:

   (1)指标录取志愿。考生只能在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涪陵十七中4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

   (2)划线录取志愿。设志愿一批次、志愿二批次、志愿三批次、志愿四批次。志愿一批次,设涪陵五中、实验中学、首批市级重高3个志愿,考生只能在3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不能确定填涪陵五中还是实验中学志愿的考生,在“首批市级重高”一栏填报,区教委在录取时根据涪陵五中、实验中学录取情况及考生成绩进行调配录取;志愿二批次,设涪高中、涪陵十七中、涪陵十八中3个志愿,考生只能在3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志愿三批次,设涪陵外国语学校和涪陵二十中日语班2个志愿,考生只能在2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志愿四批次,设涪陵一中、涪陵二十中、涪陵二中、涪陵七中、涪陵十中5个志愿,考生只能在5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

指标录取志愿与划线录取志愿可互相兼报,划线录取志愿中不同批次志愿可互相兼报;指标录取志愿不能互相兼报,划线录取志愿中同一批次志愿不能互相兼报。

3. 志愿录取。

   (1)录取的必备条件。一是考生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所填报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二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关要求。报考市级重点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项全部达到合格并且2项以上达到“B”等及以上;报考区级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各项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或“D”等及以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降分政策。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者,可在报考普通高中时降5分。A、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或身份证;B、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C、建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凭加盖就读学校鲜章的资格审查表以及在扶贫系统打印的家庭信息表。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符合以上降分政策和优待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数最高的一项政策进行降分,降分分数不累加。

   (3)录取分数线划定。严格按照学生志愿、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录取分数线。

   (4)录取步骤。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分以下两步录取:第一步录取指标生,根据各校的指标数,按照学生指标志愿,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首先录取涪陵五中、实验中学的指标生,其次录取涪高中的指标生,最后录取十七中的指标生。

三、注意事项

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严禁送生或招生学校干涉学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招生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许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严禁在正式录取前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学生合理流动。已被录取的高中新生,非录取学校不得接收;已被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和公费幼师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再录取;凡违规招收的普通高中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区教委招生咨询及招生行为监督举报电话:728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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