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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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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城区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26号)要求,参照中心城区、部分区县在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管理经验,结合涪陵实际,制定涪陵城区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调整方案,特作如下解读:

一、调整依据及思路。

   (一)调整依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26号)“第四条: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核定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及改造收费标准。

   (二)调整思路。新建居民住宅不分一、二次供水,实行统建统管。供水企业承担一、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更新改造职责。具体思路为:一供安装收费+二供设备户均费用(含税)+合理利润。即:一供安装收费是2014年制定,仍维持2650元/户不变;加上户均分摊二供设备费用(含税)及合理利润。

二、调整方案。

   (一)一次供水安装费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14〕591号)规定: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2650元/户包干(水表口径DN15,庭院管网和立管为铜塑复合管、入户为PPR管、304不锈钢分水器及铜阀门)。

   (二)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费用。第三方机构开展涪陵城区住宅水区二次供水无负压设备采购成本调查,抽取了红星国际一期等10个楼盘,共计6716户,合计成本9015445.49元,户均成本1342.38元(含税及附加)。

   (三)利润。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业务成本利润率不得突破10%。二供水设备取成本利润率10%及以下进行测算。

成本利润率10%,1342.38х10%=134.238元(方案一);

成本利润率5%,1342.38х5%=67.119元(方案二);

成本利润率3%,1342.38х3%=40.2714元(方案三);

   (四)调整方案:

方案一:成本利润率10%,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为4126.618元(2650+1342.38+134.238),建议4120元/户。

方案二:成本利润率5%,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为4059.499元(2650+1342.38+67.119),建议4060元/户。

方案三:成本利润率3%,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为4032.6517元(2650+1342.38+40.2714)建议4030元/户。

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DN20及以上的,由供水企业按定额进行测算,并与用户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收费后实施安装。

乡镇有二次供水的小区安装自来水收费参照执行。

说明:本次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调整是将开发商建设的二次供水设备统一由供水企业进行统建统管,并且后续的管理、维修维护、设备更换交由供水企业承担,为二供居民用水户免除了后顾之忧,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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