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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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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有关工作,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42号),现印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文号)。

二、政策依据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42号)。

三、主要内容

   (一)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要求,为积极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通知》明确,2025年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30元,达到700元/人·年。参加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400元/人·年、二档775元/人·年。

   (二)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通知》明确,参加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2月底。在2025年12月底前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人员从2026年1月开始享受待遇,未连续参保人员从2026年1月开始计算待遇等待期;在2026 年1月至2月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连续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待遇等待期。

例如,张某已参加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在2025年12月31日完成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则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李某未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在2025年12月31日完成居民医保参保,则从2026年1月开始计算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从2026年4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落实参保激励约束机制

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4000 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 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通过激励约束措施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连续参保人员可获得更高保障,也从根本上更好地维护全体参保人员利益,同时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四)持续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通知》按规定落实好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确保两类人员参保率不低于99%。一是稳定巩固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待遇水平,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二是常态化开展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重点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以及普通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分层分类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间工作协同,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基金管理,做好宣传解读,推动制度政策落实落细落好,切实维护群众医疗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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