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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
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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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加快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到2026年,全区“专精特新”企业达到70户,“小巨人”企业达到10户。2022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8户,“小巨人”企业2户。

适用对象:

拟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工业企业

政策举措:

1. 培育扶持

   (1)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两年内研发费用总额均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区级一次性补贴。

   (2)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两年内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的中小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区级一次性补贴。

   (3)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两年内主持(修)订了1项及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中小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区级一次性补贴。

   (4)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且自2021年以来,企业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中小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区级一次性补贴。

   (5)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且企业或其主导产品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名录的中小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区级一次性补贴。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如与区级其他政策重合,按就高原则享受一次。

2. 认定扶持

对当年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补贴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小巨人”企业,补贴20万元。

3. 提档升级扶持

对已经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帮助扶持,助推其升级壮大发展。

   (1)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之年起,根据其投入、工业增加值、就业人数、税收等情况,3年内每年由同级财政安排新增贡献额的50%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做大做强(已享受区级同等政策的除外)。

   (2)在要素保障上,区政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从项目申报、项目用地、资金争取、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优先办理解决。

   (3)在企业引进各类人才、职称认定上给予绿色通道,积极组织“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者参与国家、市上专项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4)在融资服务上,鼓励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降低“专精特新”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在中介机构的辅导下进行股份制改造;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沪深京交易所挂牌上市,实现跨越发展。

政策依据: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和“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执行期限:

现行有效

责任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经济信息委:023- 72288322(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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