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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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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交通安全劝导员1名。

   (二)招聘范围

我市户籍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 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 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 农村建卡贫困人员。

6. 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 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 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三)招聘条件

1. 截至2023年5月31日,男性18—57周岁,女性18—49周岁。

2. 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字能力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审查确定、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8日9:00至5月18日17:00。

2. 报名地点

新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2728786。

3. 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查确定

由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经镇政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交通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续签的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岗位要求

   (一)作息要求。二级劝导站(庆林劝导站)劝导员赶集日和重要节假日上岗,每月上班时间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上班时间可以根据季节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春运、两会、党代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所有劝导站必须按照工作要求全日制上岗,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劝导员工作期间,劝导站横杆保持关闭,对过往车辆按规定进行劝导检查后放行,录入劝导日志,不得长时间打开劝导站横杆,对过往车辆不经劝导直接放行。若车流过大引发堵车,可随机抽查部分车辆后放行。

五、岗位待遇

工资:2100元/月(按重庆市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调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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