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平安法治岗1人、规建环保岗1人。
(二)招聘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2.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党的建设办公室(309室)。
3.报名材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顺镇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4、资格审查:对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1.符合资格人员将进行考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
2.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面试内容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成绩结果确定后,按照成绩排名在大顺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3天,并同步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fl.gov.cn/,请考生留意公示信息。
(三)体检
1.体检人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顺镇党委同意后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其缺额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地点为大顺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同步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fl.gov.cn/,请考生留意公示信息。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将办理备案手续,统一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四、聘用及待遇条件
经审查合格并被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顺镇基层党建岗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镇纪委全程监督。咨询电话:13896811121,监督举报电话:72128039。
附件:《大顺镇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